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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要强调的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:“当事人应当履行约定,并尽到合理注意义务。如果当事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而发生损失的,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”这表明,借钱之前,双方都有义务要求对方履行约定,如果借款人没有履行贷款义务,贷款人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收回贷款。
其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清偿法》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:“债权人可以依照担保合同约定,向担保人追偿债务。”这意味着,借款人如果不能正常偿还借款,贷款人可以向担保人或者其他部门追偿债务,以解决借款问题。
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三百九条的规定:“债权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,进行债务清偿。但是,不得损害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”这表明,贷款人在对借款人实施催收的过程中,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,如果有这种情况,贷款人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此外,借款双方还可以考虑签订借贷协议,将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表达出来,在借贷关系上增加法律保障。 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务清偿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点:“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办理债务清偿手续或者签订债务清偿协议。”
总而言之,借钱不还的有效方法主要有三种:一是追偿合同约定的担保人或者其他部门;二是采取必要措施,进行债务清偿,但不得损害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;三是签订借贷协议,将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表达出来,增加法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