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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?
发布日期:2023-03-14 访问量:2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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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,是雇佣关系权利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之一。相较于诉讼程序,劳动仲裁流程具有效率高、成本低、程序简便等优势。


  那么,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该如何走呢?以下将围绕该问题进行详细介绍,并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条款进行引用。


  一、申请劳动仲裁


  劳动争议发生后,当事人需要先通过协商解决。如果协商无果,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申请时,应当提交申请书、证据和相关材料。其中,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要求仲裁的事项、事实、理由及证据,以及仲裁委员会的名称。


  民法典第五编《劳动法》第一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,“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认为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,或者劳动报酬未按规定支付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”。因此,在申请劳动仲裁时,应当明确表述自己的主张,提供证据支持,以便仲裁委员会审查。


  二、受理申请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的规定,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书、证据和相关材料后,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受理。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,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补正;如果申请符合法定形式,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申请人,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。


  根据民法典第五编《劳动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,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,应当在五日内通知被申请人,并将申请书、证据、相关材料副本送交被申请人”。也就是说,申请人提交申请后,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被申请人,让其了解案情并提供答辩意见。同时,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双方当事人通报仲裁时间、地点以及委员会成员的名单。


  三、仲裁庭组成


  仲裁庭是由仲裁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作为组长,其他仲裁员参加的。在劳动仲裁中,仲裁员应当有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法律知识,以便正确处理案件。


  根据民法典第五编《劳动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,仲裁庭的组成应当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,有三名或三名以上仲裁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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